执行“禁燃禁放禁售令”,桐柏县公安局将一抓到底,坚决拧紧“安全阀”,守牢“安全线”。近日,又有个别不遵守规定顶风违法人员被拘留,现予以公开曝光。
2021年2月16日上午,桐柏公安黄岗派出所在例行安全检查过程中,发现黄岗镇某购物广场内储存有烟花13箱、爆竹2箱。民警在街区某超市检查时,发现该超市非法储存手持烟花24把、喷花15盒、拉环烟雾手雷2盒、旋转烟花9盒。经查,两名店主麻某、殷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非法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。民警依法查扣烟花爆竹,公安机关对两名店主分别处以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。
2月16日上午,平氏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检查,发现平氏镇杨庄村的梁某开办的烟酒副食门市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。经查,梁某储存烟花若干和爆竹2箱。民警依法予以收缴,公安机关对梁某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。
2月17日下午16时许,城郊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开展走访检查,在城郊乡尚楼村杨某经营的小卖部,当场查获圆盘状鞭炮14盘,在何某经营的小卖部当场查获长挂状鞭炮19挂。民警依法对鞭炮予以收缴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公安机关对杨某、何某分别处以治安拘留5日和3日的处罚。
2月17日16时20分许,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区某道路香裱店例行检查时,发现该店内非法储存有10000响的红炮9盘,2000响的红炮29盘。经查,该店主蔡某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非法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。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蔡某处以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。
2月18日,埠江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安全检查中,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,查获了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副食店和两个寿衣店。民警对四个非法储存、买卖烟花爆竹的店突击检查中,现场均查获出不同数量的烟花爆竹。公安机关依法对四家店主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。
警方提示:非法燃放、运输、储存、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将不遗余力进行坚决制止打击,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,共同保卫蓝天碧水,不断创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生活环境!